吃喝玩乐成瘾 男子侵占公司近 18 万元

1988 年出生的辽宁青年小伙马某明原本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,未婚,在南安市官桥镇某供应链公司担任物业主管。因职务的原因经常有客户请他到酒吧、ktv 等高配消费地吃喝玩乐,不久后,马某明开始喜欢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,时常流连于酒吧。酒吧消费不菲,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,一次歪念头,马某明便 " 把持 " 不住自己,不断伸出了罪恶之手,将一部分公款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,最终将自己送进了大狱。

作为公司的物业主管,一些电费和电表维修等都是马某明在负责,2020 年的八月份,马某明从公司支取了 41948.35 元,交了 34948.35 的七月份的电费,剩了 7000 元整留在了自己的身边消费,没有在上交,经过了半个多月,马某明发现并没有人记得这笔账,也没有人找他要,刚好这段时间财务出差由公司的另一名员工代管比较不清楚,发现这个漏洞之后,便又动了歪念头。

9 月 1 日,马某明就虚构代缴公司 8 月份的电费的支款事由向公司支取了 75356.35 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,挥霍在吃喝玩乐上,不断偿到甜头后,马某明像上瘾一样,9 月 16 日,虚构结清原电表事由向公司支取了 27334.31 元,9 月 22 日,虚构某园区、旅馆电费事由向公司支取 40351.74 元,而这一次财务要求马某明要部门的经理签字才能批,马某明就伪造签名并支走了这笔钱。9 月 25 日,又虚构缴纳新增电表电费 8 月和 9 月份的,再次从公司财务支取了 24521.31 元。

就在马某明挥金如土时,9 月 28 日,公司财务发现马某支取的款向并未缴交电费和公司其他费用,便向领导汇报,马某因害怕便偷偷离开公司。公司人员报警后,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高度重视,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取证,为了不打草惊蛇,民警对涉案嫌疑人马某明展开秘密侦查,并于 10 月 1 日凌晨 1 时许在南安市水头镇一酒吧门口将马某明抓获。

经调查和审讯,马某明对其对其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司财务一事供认不讳,其共侵占公司 174563.71 元,都用于高档场所挥霍。

10 月 14 日,马某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南安警方刑拘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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